黄山市撑起特殊困难群体“法治伞”
据黄山市发展改革委消息,为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黄山市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创建活动,撑起特殊困难群体“法治伞”。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特殊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案件493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51.5万元。
一是健全服务网络,畅通维权渠道。着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建设,建设1个市级、7个县(区)级法律援助中心,105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745个村(居)法律援助服务室,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覆盖。推行“在线申请服务、现场零距离服务、全域通办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便捷、高效、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强化便民措施,降低维权成本。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大厅均设有无障碍通道,前台咨询处还配置了老花镜、应急药品等便民物品。常态化开展特殊群体专项维权,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做到“特殊人群特殊办”。建立经济困难审查诚信承诺制,减轻群众负担。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让困难群众最多“跑一次”。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维护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民生实事·温暖人心”专项行动,依托“3·8”“3·15”“4·15”等主题活动,重点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人群,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政策进村居宣传。通过集中宣传、悬挂横幅、举办法治讲座等方式,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10场次,惠及5000余人。
四是严格流程监管,提高援助质效。做好登记、受理、审查、审批、指派全流程监督管理,建立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化案件补贴制度和案件承办人温馨提示机制。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同时加强案件跟踪回访机制,开展案件回访175人,全方位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有效维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黄山市发展改革委